
来源: 发表时间:2026-03-31 10:49:33 点击:
各行政监督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改进交易服务质量,提高开评标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流程进行调整优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4月1日起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截标时间原则上应统一设置为开标当日上午8时30分。各招标代理机构在新进场交易项目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预约开标场地时应同步调整相关内容。
二、2026年4月1日前,已发招标公告,预约场地确定开标时间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原公告时间执行。
三、各行政监督部门、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根据新调整的截标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