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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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 南宁五象新区可再生能源区域供能项目一期(总部基地)2#能源站及其附属工程监理 中标公告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1-26 10:38:55  

    项目名称 南宁五象新区可再生能源区域供能项目一期(总部基地)2#能源站及其附属工程监理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2#能源站及其附属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2#能源站母站、取水泵房、取退水工程、一期工程对应的室外供能一次管网、一期工程对应的换热站及二级泵房。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2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30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中节能德信工程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下浮系数 43.74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下浮系数 44.96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下浮系数 4.60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