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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校区厨房设备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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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建昶HW16-11-078-1 |
|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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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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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2017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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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希尔利宾馆酒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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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南宁市竹溪路19号新兴苑1、2号楼底层S8和F1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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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万元(¥8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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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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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专家名单:张翼,廖守铖,刘文威,陈剑鸿,王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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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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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剑鸿 0771-6742122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695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吉岳蓓0771-5501695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 投诉电话:218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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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