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宁·星光广场一期项目地坪漆及交通设施和地面标识牌工程招标公告
受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振宁·星光广场一期项目地坪漆及交通设施和地面标识牌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振宁·星光广场一期项目地坪漆及交通设施和地面标识牌工程
二、招标范围:
根据振宁·星光广场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停车场交通设施及地坪漆效果平面布置图及星光广场地面标识方案图和建筑施工图等招标图纸所示内容进行以下工程施工:
- 住宅小区1#楼、2#楼、3#楼、5#楼、6#楼及综合楼的地下室交通设施工程;
- 1#楼、2#楼、3#楼、5#楼、6#楼、综合楼的地下室停车场及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房地坪漆工程;
- 住宅小区1#楼、2#楼、3#楼、5#楼、6#楼地面标识牌工程。
- 小区环道划线施工。
三、工程内容:
按招标施工图纸所示内容负责振宁·星光广场1#楼、2#楼、3#楼、5#楼、6#楼、综合楼的地下室停车场及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房地坪漆工程施工(含地面处理),停车位、地下室车道及小区环道划线施工,地下室坡道采用热熔划线;车位锁、车轮定位器、安全凸镜、反光减速路拱、反光防护柱及小区道路、小区环道及地下室停车场交通标识等安装;小区场地内的各种标识牌,楼宇指标牌,楼层标识牌、单元牌、房号牌安装。
四、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五、工期要求:180天。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的企业。
2、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除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外,还必须符合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技术及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4月17日 至
2017年4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3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④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核查后退回)。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250.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古城路10号
联系人:黄伟光 电 话:0771-5849639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
联系人:刘瑾 电 话:0771-5501691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