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五象新区新英路(丰威路-物流基地11号路)电缆管道工程设计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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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建昶FW16-11-374 |
| 项目名称:南宁五象新区新英路(丰威路-物流基地11号路)电缆管道工程设计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5日 |
| 定标日期:2016年12月26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冠宇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1805号房 |
|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标下浮系数:29% |
| 评审专家名单:罗伦勇、韦学艺、刘洁、凌展发、施作伟 |
| 交货期/工期: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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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歌海路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希 0771-6761927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695 0771-5501696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成斌0771-5501091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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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