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委托,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建昶FW16-06-167
项目名称: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7日
定标日期:2016年07月28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定点入围成交供应商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成交优惠率20%
2.南宁市建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3.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成交优惠率20%
5.南宁祥明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6.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7.南宁冠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8.广西万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9.广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成交优惠率20%
评审专家名单:关小兰,谢清,李瑞杰,邹云南,韦柳宁
交货期/工期:无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韦工 18007806677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0169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龙工0771-5501091
五、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9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