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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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仑路(昆仑大道-嘉和城北侧道路)勘察变更通知一

    来源:  发表时间:2016-12-06 16:00:00  

    金仑路(昆仑大道-嘉和城北侧道路)勘察变更通知一
    编号:建昶FW16-11-383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二、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时,投标人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时,详见下文:
    3.4.5投标保函约定
    (1)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如保函不是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须由开具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提供从其基本帐户转帐划付资金的收款凭证或收费凭证(凭证须注明对应的保函编号,并在编号处加盖银行印章予以确认)。
    (2)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的,提交流程和核验方式的具体要求如下:
    1)全电子流程项目:投标人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否则投标无效。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2)非电子流程项目: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所提交的保函其有效期不能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且仅限于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函。
    (4)保函的退还方式。
    1)非中标人的保函退还。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非中标人,非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保函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三、招标文件第10页,“(5)投标保证金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5)投标保证金转帐底单复印件(或保函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P7,27.1履约保证金中: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现变更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由中标人自行选择)”。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现变更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6日